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商商务部同意的《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海员外派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以严防“皮包公司”式外派机构欺诈海员。
据了解,海员外派机构属于船员服务机构,按照《船员条例》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许可。但与一般船员服务机构相比,海员外派机构具有劳务外派的特殊性。因此,《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参照有关法规,从资金、人员、管理能力等方面明确了海员外派机构的从业条件。
根据规定,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注册资本要不低于5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具有足额交纳100万元海员外派备用金的能力,拥有至少两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至少三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管理人员,具有自有外派海员100人以上,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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