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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再次收紧船员换班要求

发布日期:2021-07-15 15:28:21   |      阅读:1250 次   |   评论数: 0条

在全球COVID-19大流行不断严峻的形势下,MPA收紧了自7 月 9日起抵达新加坡港口的货船船员的换班要求,以保障船员和社区民众的福祉。

 

MPA关于船员在新加坡签入和签出的新要求如下:

登船

(a)一般而言,签字上船的船员必须在其出发航班/渡轮前往新加坡之前,获得原籍国/地区批准的14 天居家隔离证明(SHN)。船员应完全隔离在有专用卫生间的房间内,严格禁止在其居住地与他人(包括家庭成员)互动。

(b)来自特定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船员,将不需要提供SHN证明,或在启程前往新加坡之前在其原籍国家/地区隔离7天或更短的SHN。

(c)船员必须在出发前往新加坡前不超过48 小时内,在其原籍国的政府批准或ISO  15189 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COVID-19 测试(PCR类型),且结果为阴性。

(d)船员必须经过证明适合旅行,并且在出发前往新加坡前不超过24 小时由其原籍国的医生证明的ART(抗原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如果检测结果呈阳性,船员不得进行进一步的ART 以获得阴性结果。相反,船员应进行另一次PCR 测试,以确认他/她是否感染了COVID-19。

(e)在整个船员换班过程中,包括在前往新加坡的途中,每组船员不应超过五人,且必须保持在同一组别中,组之间不得有任何互动。

(f)船员只能在船舶最终离开新加坡的前两天内登船。离港试航并返回新加坡的船舶,离港试航日期不视为船舶最终离港日期。

(g)船员只能在所有2类高风险岸上人员完成船上工作并下船后才能在新加坡上船。

(h)必须为抵达樟宜机场的签字船员安排专门服务,从船员下飞机到将船员移交给代理人直接转移到机场的地点,要通过船舶或指定的交通工具全程护送船员。

(i)从COVID-19中康复的船员,必须根据最早的PCR 检测结果呈阳性,提交其过去诊断为COVID-19 的文件证明。如果PCR 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日期是抵达新加坡日期前21 天或更短时间,他/她将不会被批准进行换班。如果PCR 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日期在抵达新加坡之日之前超过21 天,则他/她符合上述签字要求。

 

下船

(a)船员在下船前的最后 21天内不得上岸,必须保持健康,并且在此期间没有与任何已知或疑似COVID-19 病例接触。

(b)船员必须避免在过去 21天内与之前停靠港的岸上人员互动。

(c)船员必须在下船前不超过24 小时在新加坡由医生证明适合旅行。远程医疗可用于获得适合旅行的评估和认证。MPA将接受由新加坡医学委员会完全注册的医生签发的适合旅行证明。

(d)在整个船员换班过程中,每组船员不得超过五人,且必须保持在同一组内,组与组之间不得有任何互动。

(e)接受血清学检测的船员应留在船上,直到产生阴性的COVID-19血清学检测结果。

船员在上下船之前,需要在新加坡指定的船员换班设施内等候,且最多停留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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