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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颁布新文件:民船战时可迅速转为军用

发布日期:2015-06-12 11:12:00   |      阅读:1620 次   |   评论数: 0条

原标题:历时5年军地联合攻关研究编制,为我军战略投送能力和海上支援保障能力建设注入新动力源
 
军报记者南京分社6月5日电(李胜财、解放军报记者倪大伟)今天下午,由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的为期4天的《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宣贯培训班在上海圆满结束,来自沿海交通战备系统、军交运输系统、中国船级社、航运企业的130余人参加培训。据悉,《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已正式批准为国家军用标准并颁布实施。
 
《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由南京军区航务军代处和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历时5年军地联合攻关研究编制。该技术标准由总则、集装箱船、滚装船、多用途船、散货船、杂货船等6个分册构成,明确了我国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的船舶性能、目标用途、主要项目与设计要求,解决了我国民船建造贯彻什么国防军事要求、贯彻到什么程度、如何贯彻等问题。
 
参加培训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朝刚告诉记者,通过这次培训,让航运企业明确了在贯彻国防要求中的职责所在,对下一步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的标准要求、方法步骤等有了底数。
 
据专家介绍,该国军标的颁布实施,使我国资源丰富的民船国防潜力迅速转化为军事实力成为可能,必将为我军战略投送能力和海上支援保障能力建设注入新动力源,缩短了我国民船动员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对贯彻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实现“强军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了帮助与会人员更加准确地领会该技术标准,培训班还邀请了国防大学、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技术中心及总后军交运输研究所等10多名军地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据悉,我国《国防交通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使民船贯彻国防要求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同时,民船贯彻国防要求经费来源有明确保障。来源:中国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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