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海运国家,国际航运业对中国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要,航运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对中国经济、战略、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海员队伍是航运业发展
的根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船队规模得到空前发展,然而有一项调查数据却令人担忧:航海类毕业生愿意上船工作的只占46.9%。2003—2006年,全
国总计培养航海类毕业生18498名,实际上船工作的占80%,但5年后仍在远洋船上工作的本科生却不超过20%,专科生不足50%,将海员作为终身职业
的更是少之又少。从一名大学毕业生到成为一名远洋船长或轮机长至少需要十几年时间以及高额的成本投入,中途纷纷离职,弃船登陆,使各方多年的努力投入付之
东流,严重动摇航运业基础。
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海员收入相对减少,而个人所得税相对增加。10年前,海员的平均收入是陆地岗位平均收入的8~10倍,随着陆地岗位工资的
提高,现在已基本持平。考虑到海员休假的若干个月里收入只持城市低保水平,一年的总收入与航运业陆地岗位已相差不大,有的甚至低于陆地岗位薪酬水平。随着
世界航运中心向中国转移,陆地岗位需求加大,海员在陆地上找工作并不困难,而且收入不低,导致许多海员寻求到陆地发展。
另一方面,一些国外航运企业及国内个别小型航运企业放弃培养海员,不承担社保、福利及培养成本,利用悬挂方便旗以及在海外发放工资的便利,采取各种手段为
企业和海员偷税漏税,用低成本的“高工资”疯抢中国大型航运企业的高级海员,造成不公平竞争。留住、吸引海员,防止国内外个别小型航运企业挖“墙脚”,保
护中国航运企业正常健康发展,已成为中国航运业面临的急迫问题。而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不仅有助提高海员收入,还会对稳定海员队伍产生极大作用,缩短国内外
差距,有助于中国大型航运企业留住人才。
海员政策内外差距
海员是国际职业,考虑到海员工作超常的艰辛与不易,绝大多数国家制定有特别针对性的政策与法律规定,对海员给予所得税优惠。如英国规定海员在一个日历年度
内,离开本国在外航行超过183天免征个人所得税;荷兰对境内设立常设机构的航运企业,减免其所属海员应征税额的38%;瑞典、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则完全
免征海员个人所得税。
去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有人曾提出“关于免征中国国际海员个人所得税的提案”。财政部对此作如下答复:考虑到船员的职业特点,现行税制已规定若干
优惠照顾,主要包括:远洋运输船员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享受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船员的伙食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远洋运输船员
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等。而且煤矿井下和民航空勤岗位等行业职工也很艰苦,应从政策平衡角度,结合税法改革对艰苦
行业职工的优惠政策进行统筹研究。
事实上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国际海员(海员)的优惠政策远远不够,对海员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
国对海员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允许海员享受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海员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至2011
年普通公民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而海员个税起征点仍为4800元,并且随着累进税率由九级变为七级后,高级海员个人收入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根据最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海员工资即使是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全球最低工资标准,仍达到中国10%~25%的纳税级距。如果再涨工资,海员纳税税率将进一步提高,
导致企业成本增加,海员得不到实惠。
现在有海员只愿在船上工作6个月就坚决要求下船的情况发生,因为再多干就会上更多税,不划算,由此给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实际上海员在船工作最佳时间是8~10个月。
另外,海员伙食费补贴占海员收入比重很小,不足以影响海员个人所得税。海员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缴税方式也不合理。海员有时因工作或客观需要在船工作
8个月甚至更久,这一年工资就很高,第二年因照顾家庭需要而休长假,收入就会减少,按年度上税会比按两年平均收入上税要高,且海员在船期间,妻子为照顾孩
子,往往长期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海员家庭总收入不高。
由于中国在减免海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与国际上很多国家有较大差距,严重影响中国海员队伍的良性发展,造成大量海员思想不稳定和大型航运企业管理困难。
免征个税理由
职业特殊性和重要性。海员常年在海上漂泊,在封闭的环境中工作,面对各种困难和危险是陆上人员难以想象的。由于职业特殊性,海员一旦上船,每隔8小时就要
工作4小时,这种工作状态是连续不断的,往往长达8个月甚至一年,其中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在海上航行,海员看不到电视,用不上收音机,完全与世隔绝。在
机舱工作的海员经常见不到阳光,喝的水也是长期浸泡在油漆舱里的储备水,其中的细菌和化学品对水质的影响很大。由于蔬菜保鲜问题和长时间航行原因,船上经
常没有新鲜蔬菜,一个人如果5天吃不到青菜,情绪就会变坏,容易激动暴躁,易发不服管理和打架斗殴事件。海员如果生病或有工伤,情况就更严重,由于船舶远
离大陆,根本无法得到及时医治,经常造成不应有的死亡。有时为把死亡的海员带回国内,其尸体要放在伙食冰库里,与海员们吃的冻肉蔬菜放在一起,使海员的精
神遭受难以忍受的煎熬。
船上也有兴高采烈的时候,就是在海外港口收到家信的短暂时刻,尽管可能是几个月或更久之前的信,但海员们还是如获至宝,用手捧着家信跑回舱室反复阅读,而
没收到信的海员则很沮丧。其实,无论海员收到或没收到信,其情景都让人心酸。当船舶在海外港口靠泊后,海员经常在投币电话亭,坐在地上,一手拿着一罐可
乐,一手拿着电话筒给亲人打电话,一打就是一两个小时。很多海员在船工作时,父母去世,为保证安全,不使海员思想和精神受影响,企业和其家人往往不将这一
情况通知海员本人,只有在船舶抵港甚至回国后,才告诉其本人,很多海员连见父母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成为终身遗憾!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海员仍肩负保证航运安全,推动国家贸易发展的重要使命。中国是航运大国,90%的外贸货物通过海上运输完成,航运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而海员则是航运业的核心与基础。另外,海员还是国家军队的预备役,在战时直接参加战争。
重
要国际战略资源。海员是知识技术密集型职业,他们要知晓天文地理,精通全球航行业务,熟悉相关国际公约、法规和各种货运要求,并且必须取得十几项国际证书
才能上岗。由于海员,尤其是高级海员的稀缺性,属于国际战略资源,各国都在争抢。中国为培养海员付出巨大努力和高昂代价,如果不能稳住这支队伍,国家损失
很大。
国际惯例。世界上主要海洋国家都对海员个人所得税给予优惠。
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条件。外国航运企业和中国个别中小型航运企业利用在国外发工资的办法,不为海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甚至不交纳“五险一金”),轻易从中国航运企业挖走大量海员,致使中国航运企业成本大幅增加,国际竞争力大大降低,制约中国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职业。海员长期在船上工作,生活空间非常狭小,长期经受晕船和缺乏营养的痛苦,远离陆地、社会、家人,面临狂风巨浪、火灾碰撞、船舶沉没、海盗劫持和战乱等危险,在心理上和生理上承受的压力是陆地人员难以理解和感受的。
另外,海员有一个独特的职业病——精神病。由于环境长期恶劣危险、压抑孤独,有的海员会突然精神失常,不得不被捆绑起来带回国。因精神病无法治愈,这些海员落下终身残疾。
许多人对海员职业不了解,总是与煤矿、地质工人和国际民航驾驶员作比较,殊不知,海员与他们是不同的。煤矿工人下班可以回家,地质工人可以吃到青菜,国际
民航驾驶员最多三四天内就可以回到祖国,并且他们一天基本上工作7~8个小时,周末假日可以休息,如有伤病可以及时得到医治。但对海员来说,这些最基本的
东西往往是奢侈品。海员不仅集煤矿工人的“危险”、地质工人的“艰辛”和国际民航驾驶员的国际性于一身,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海员工作的危险与艰辛,是煤
矿、地质工人和国际民航驾驶员无法相比的!若因为煤矿工人有风险、地质工人相对艰苦、国际民航驾驶员经常在国外工作等情况,就简单否决对海员实施免征个人
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极不妥当的。
不能享受社会福利。海员一年有多半时间在船工作,漂泊海外,这段时间内他们无法享受纳税应得的社会福利,不能使用公共设施及享受医疗服务等。因此,从法理上说,大部分国家对离岸工作超过一定时间的海员免征个税。来源:中国海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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