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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珠江航运亟待治安整治

发布日期:2013-01-28 09:37:16   |      阅读:2028 次   |   评论数: 0条

人民网广州1月26日电(记者 贺林平)珠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区,包括东江、北江、西江以及珠江三角洲诸河水系,构成珠江流域,流域面积达45.37万平方公里,水运发 达,内河航运量仅次于长江,占全国内河航运量的20%,是一条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对全流域尤其是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

然而,近年来,紧密关涉到珠江航运安全的治安状况不容乐观,亟待整治。对此,正在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提出,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水运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珠江水域航运治安问题。

珠江航运治安现状不容乐观

珠江航运治安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近些年来反映尤为强烈。梁建伟告诉记者,近年来,珠三角水域以航行船舶设备甚至沿岸码头、厂企、仓库等为作案目标的 “江盗水匪”案件升势迅猛,特别是一些盗窃行为演变成抢劫杀人等暴力性犯罪,严重危害航行船舶财产与人身安全,影响珠三角水运经济发展和水上交通安全。

梁建伟说,随着珠江水域广东段水上治安问题频频见诸报端,社会民众高度关注。特别是2008年11月15日广东北江四尸五命案之后,30艘船舶集体鸣笛喊 冤,南方日报等众多媒体争相报道,人民网、新浪网等网站纷纷转载,一时间船员民众见“匪”心惊、谈“盗”色变,成为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广东、 广西船东协会也多次反映船舶被盗抢情况,在2012年7月至8月不到两个月时间,广东船东协会属下就有21艘船舶分别在珠三角地区的虎门、九江、江门、小 榄等地水域被盗抢,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从服务水运经济发展,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方面出发,出面解决“江盗水匪”问题。对此,交通运输部三位部长在相关情况报告 上先后作出批示。

最经专项整治,问题依然严重

近年来,针对珠江水域“江盗水匪”猖獗现象,广东省公安厅组织了“珠江流域河道盗窃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各地公安部门开展了一些打击工作,海警、渔政等涉水执法部门也参与了相关整治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广东海事包括海事公安也开展了力所能及的打击整治工作,早在2009年,根据广东船东协会反映的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2011年底初至2012年9月 份,根据交通运输部领导有关批示,由广东海事公安牵头在珠江重点水域集中开展了三个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悉,目前,珠江航运治安整治作为全国公路水路安全联防重点工作,已纳入中央综治委对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内容。2012年10月,由中央综 治委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等组成的西江治安情况调研组深入广东海事辖区水域实地调研,肯定了海事部门所做工作,同时认为水上盗抢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 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各级综治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加大水上治安防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江盗水匪”违法犯罪活动。

但梁建伟同时提醒,一段时间以来,对于珠江水域治安问题,相关方面重视不够、整治乏力;整治珠江水域治安秩序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区域复杂、涉 及面广、环节众多,单靠一两个单位部门开展突击性的专项整治显得杯水车薪;珠三角流域纵横交错的水网环境给犯罪分子以作案的便利条件,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 犯罪造成极大困难;报案难、破案率低的困境直接影响在整治工作中被非法侵害方与警方的配合,等等。

对于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于进一步进行珠江航运治安整治,梁建伟提出几点建议,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整治航运治安问题抓紧抓好抓实,全力维护“黄金水道”的安全畅通。

一是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以全国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小组开展的“平安航道”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各成员单位的优势资源,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安全联防工作合力。

二是构建珠江航运治安防控体系,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梁建伟认为,应由地方政府、海事单位、航运机构、港航企业、交通公安,以及有关水上治安力量等多方协作配合,构筑多方联动、警民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警力和经费方面投入。为了保障整治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要着力解决警力投入以及经费保障等问题。持续坚持打击“江盗水匪”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有效威慑,确保珠江航运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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