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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涉嫌走私 受审称不懂法

发布日期:2012-12-18 09:09:40   |      阅读:1576 次   |   评论数: 0条

      利用在航空公司工作的朋友,三人走私价值2166684元的象牙制品。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晨报讯(记者 卢宝厉)因携带象牙入境被海关查获,徐某被控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我不懂法,只是听说如果被查到了会没收。”法庭上,47岁的徐某辩解说,案发前,他曾是烟台某渔业有限公司的海员。据检方指控,今年7月10日,徐某由塞内加尔共和国达喀尔市出发,乘坐EK798航班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市转乘EK308航班,次日抵达首都国际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当场检查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时,查获26件象牙制品,总计重量为12.97千克,价值共计54 万余元。象牙制品已被全部起获并扣押。

 

     对于指控,徐某表示认罪。他称,带象牙回国仅是想作为礼物送给亲戚朋友,并没有倒卖的想法,并坚称是自己主动拿出的象牙,“到出口时,海关的人问我包里有什么东西,我说有象牙。”徐某表示,随后他就拿出象牙,海关工作人员将他带到一个房间,并给缉私局打电话。公诉人出示海关工作人员王某证言却显示,被告人徐某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在进行安检时,工作人员发现徐某行李里有象牙。

 

     徐某当庭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只有初中文化,不懂法,而家中母亲患了癌症,妻子也没工作,生活困难,希望法庭能够轻判。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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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伙走私象牙受审

 

     晨报讯(记者 卢宝厉)欲借朋友工作之便,带象牙制品入境,王某及同伙共三人被检方指控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据检方指控,王某伙同其他两名被告人,于2010年6月7日,用行李箱携带81件象牙制品,由莫桑比克共和国马普托市出发,乘坐ET604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逃避海关监管,王某联系其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地面服务部工作的朋友接机并帮助提取上述行李箱。当三被告人欲将行李箱推入脱离海关监管的国航地面服务部行李查询办公室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三名被告人所携带的象牙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净重52千克,价值共计人民币2166684元。检方起诉称,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等三人的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原标题:海员涉嫌走私 受审称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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