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局海船船员信息采集工作步伐,尽快做好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根据部海事局要求,我局将加大对海船船员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10月1日前,各服务机构、外派机构、航运公司均需完成本单位所管理船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服务机构、外派机构、航运公司应于2012年8月24日前将附表一和附表二填写完整,通过邮件发送至haiyuanwaipai@163.com,向上海海事局船员管理处上报本单位所管理船员的信息采集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信息采集的船员名单。
三、信息采集的方式
1、外地船员可以到就近海事机构进行船员信息采集;
2、各单位可组织船员在上海进行集中信息采集。
(1)采集人数20人及以下的,请到上海海事局浦东代表处进行采集(需提前2天电话预约),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电话50151950;
(2)采集人数20以上的,上海海事局可提供上门服务。需上门服务的,请提前3天向局船员管理处提出书面的计划,发至下述邮箱:haiyuanwaipai@163.com,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能上网电脑和协助人员。联系电话:55130092
四、信息采集时,船员应携带本人电子照片(二寸白底彩照),身份证、海事机构签发的各类船员证书及毕业文凭(如有)的原件。.
五、各单位的船员信息采集工作将列入上海海事局年度监督检查范围,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船员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做好并上报附表一和附表二。
上海海事局船员管理处
20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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