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正在不动声色就船舶注册制度制定一项新的奖励计划,以提供新的税务优惠来吸引外籍船东把船舶转移到新加坡注册,计划细节将在五月份公布。财政部部长尚达曼曾经在公开场合上表示,只要船东肯拿出订造或购买外国或挂新加坡旗船的外国贷款融资的合格文件或证明,又确定新船下水后挂新加坡旗,船公司将会获得自动免除预扣税款。
国际船东及航运业界人士认为,新加坡此举是通过减少预期繁文缛节的办法,实施新的税收优惠,来吸引船东到新加坡注册登记船舶,从而进一步提高新加坡航运中心的国际地位和显示实力,为新加坡国际航运中心招牌贴上真正的“金漆”。而熟悉国际税务的专家表示,新加坡这项政策的真正目的,是彰显他们推动的决心是激荡澎湃,雄心勃勃。
双重征税条约国除外
为新加坡企业提供完整税务顾问服务的专家林炳发表示,适用于贷款与利息的15%的预提扣税款,可以接纳非新加坡本土居民的贷款人做法,既创新又大胆,前提是假设不属于双重征税条约的其他国家。
而毕马威企业税务咨询合伙人苏文义则表示,毫无疑问,这项政策是鼓励更多的船东到新加坡落户或注册船舶。
她指出:“自动扣缴税款豁免,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将间接降低融资成本,”“鉴于海运业所涉及贷款的重大量子,这些业者的融资成本是可观的,一旦实施,自然将有一定吸引力。”
间接降低融资成本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陈丽坤表示,在此之前,船公司必须向新加坡财政部申请来免除这种税款。“在此变化之前,预扣税豁免的授予是按每宗个案来处理,这就意味著将根据应有程序,不得不对每笔贷款作出审批。”她解释,“若执行新政策,最大变化是消除了这种负担。”
新加坡海事部门的新奖励计划,同时涉及到要修改现时执行的特许国际航运企业计划(AIS),免除那些跨国营运商在新加坡的外国旗船舶赚取的货运或租船收入税务。
据悉,新计划将该项预扣征税款豁免扩大到更小型的船公司,并且设定五年期不可动期限,基于这种假设,五年后,这些公司将有资格获得足够大的主要新计划。
新加坡航运协会会长张松声敦促政府在五年周期内,要根据船运业周期变化采取灵活做法。
设五年不可变动期
安永会计师税务专家陈丽坤认为,以五年周期过去后,该批中小型船公司会否壮大发展,是无法预测的。“对于一些公司来说,被豁免征收税项有助其扩大实力,并正式跻身在AIS的奖励计划中。但对一些公司而言,它只会意味著不能继续享有税收优惠。”她表示:“换句话说,这一类公司的外国旗船舶,将被恢复到标準的企业应纳税税率范畴。”
普华永道会计师行税务服务合伙人何梅鹏亦谈到他的看法,虽然细节仍在理顺,很可能这些公司的船舶和工作人员很少。这些公司在新加坡的商务消费很可能低于那些跨国公司。
何又认为,对于潜在外国申请人,这是至关重要的,他们都热衷于这种“迷你AIS”激励,而这种激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发展计划与前景,因为它并不适用于那些谁都可以在有资格的基础上,放宽标準。从长远来看,希望在同一水平上进行运作。
然而,英士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事处负责船舶融资部主管马丁.布朗则认为,新加坡绞尽脑汁朝思暮想要成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决心是十分清楚的,它会加倍努力来帮助新加入者。
他还称,“成功的可能性──或失败,将高度依赖于几个变量。不过,我相信新加坡政府会密切监察海事部门的执行力度和政策的成效,并每年根据市场条件情况修改相关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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